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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

(一)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工作的领导机构有学术委员会、教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决策机构。教务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有审议和审定的职责。校教务委员会设秘书工作组,秘书工作组组长单位为本科生院,副组长单位为研究生院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是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三)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工作机构为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系)。

(四)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监督系统通过日常监督、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和公众监督等形式,监督人才培养质量保证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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