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同济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2.0》要求,定期开展本科课程评价工作。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指导思想,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公共基础课程评价工作。通过课程评价,进一步促进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一、2023年本科课程评价的范围
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2023年度本科课程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共基础课程涉及的相关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是支撑各专业或部分同类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包含英语类、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信息类、制图类(含机械制图类、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类)以及人文类等。
1.英语类课程:设置从增强英语应用能力、到提升跨文化交际能力、再到提升学术英语综合素质的进阶式课程,培养学生汲取信息和交流信息的读写能力,全力服务于学生的专业学习。
2.数学类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大基础课程,夯实学生的逻辑思维和数理分析能力,为专业学习奠定基础。不同专业可探索针对性的不同课程类型和层级。
3.物理类课程:授课学期和授课时序调整,从第一学期起,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同步授课,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启迪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互相渗透关系,为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打下基础。
4.化学类课程:打通普化和普化原理,根据专业需要扩展课程的深度和广度。
5.信息类课程:设置从“信息技术素养”基础类课程、到“人人都能编程”语言类课程、再到“赋能学科专业”应用类课程的进阶式课程。基础类、语言类课程全校所有专业必修,应用类课程可修读计算机应用类专业课程、或修读内嵌了计算机应用的专业课程。
6.制图类课程:包括机械类制图课程和土木环境类制图课程。
7.人文类课程:包括人文科学大类、社会科学大类、经济管理大类、建筑规划景观与设计类的人文素质基础类课程。
按照本学期本科生课表,拟选取18门课程(含两门实验课)参加本次课程评价。课程清单如表1所示:
表12023年本科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的课程清单
大类 | 本学期开课学院 | 细分类别 | 编号 | 课程名称 |
1.英语类 | 外国语学院 | 通用英语综合类 | 1 | 大学英语(A)2 |
文化类 | 2 | 跨文化交际 | ||
高阶技能类 | 3 | 英语口译 | ||
通用学术英语类 | 4 | 学术英语写作1 | ||
2.数学类 | 数学科学学院 | 基础类 | 5 | 高等数学B |
6 | 线性代数B | |||
7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3.物理类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普通物理B | |
9 | 大学物理实验 | |||
4.化学类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普化实验 | |
11 | 有机化学(医) | |||
5.信息类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基础类 | 12 | 大学计算机 |
语言类 | 13 | Python程序设计 | ||
应用类 | 14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大纲外) | ||
6.制图类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机械制图类 | 15 | 机械制图2 |
土木工程学院 | 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类 | 16 | 工程制图 | |
7.人文类 | 人文学院 | 17 | 大学语文与写作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8 | 管理学概论 |
未列入表1的其他公共基础课也可申请参加本次课程评价。
二、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指标
本次课程评价,按照《同济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教学评价方案》(附件1)、《同济大学本科课程评价实施细则》(附件2)、《同济大学实验课程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附件3)执行。
三、课程评价的方式、要求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负责本项工作的课程联络人进行培训。请于4月25日前将课程联络人联系方式、课程评价计划(附件4)报质管办。
第二阶段:2023年5月22日前
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课程自评,填写自评表(附件5),撰写自评报告(附件6),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7),于5月22日前提交质管办,将电子文档发邮件到指定邮箱。质管办跟踪相关课程自评情况,解答各学院在自评报告撰写过程中提出的各类问题。
第三阶段:2023年5月22日—6月30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各课程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初审,并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或实地考察,专家评审表见附件8。
第四阶段:2023年7月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此次课程评价工作的总结和分析,撰写此次课程评价的总结报告,并向各学院反馈专家组意见。
四、其它
1.根据《同济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2.0》的规定,此次课程评价的总负责人为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会同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此次课程评价工作。
2.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次课程评价的指标及要求进行解释,并会同本科生院和相关部门对课程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沟通。
3.课程自评报告,由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自评,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再提交到学校;各学院应落实专人负责此次课程评价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并明确1名联络人,负责协调本单位内部的评价事宜以及与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的联系。
4.本次课程评价的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统计周期,一般为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共三个学年。
联系人:刘红煦,电话:65981750,邮箱:zlpjk@tongji.edu.cn;
朱伟文,电话:65980241。
感谢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附件1.同济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教学评价方案(同济质管内〔2020〕5 号)
附件2.同济大学本科课程评价实施细则(同济质管内〔2021〕1号)
附件3.同济大学实验课程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同济质管内〔2023〕1号)
附件4. 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计划表
附件5-1. 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任课教师自评表(供参考)
附件5-2. 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课程负责人课程自评表(供参考)
附件6. 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7. 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8-1.公共基础课(非实验课程)课程评价专家评审表
附件8-2.公共基础课(实验课程)课程评价专家评审表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