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监测中心负责每年于9月份启动监测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并由发展规划部负责上报国家数据平台。
具体工作由监测中心组织实施,召集全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员及审核员开展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进行核对补充。填报过程中严格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为基本依据,做到认真分析,准确采集,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