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监测中心负责每年于9月份启动监测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并由发展规划部负责上报国家数据平台。

具体工作由监测中心组织实施,召集全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员及审核员开展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进行核对补充。填报过程中严格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为基本依据,做到认真分析,准确采集,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