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公共基础课本科课程评价工作

发布者:同济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954

       428日上午,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在瑞安楼300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3年公共基础课本科课程评价交流研讨会。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志军、副主任朱伟文,外国语学院等九个学院的相关课程负责人、课程联络人参加会议。


吴志军主任指出,开展公共基础课本科课程评价应做到:一是要注重将课程思政融合进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实践中,二是注重公共基础课教学方式的改革,三是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程的衔接,四是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做好数据支撑,探索形成公共基础课课程建设优秀案例,为优质课程评选提供证据支撑。


会上,朱伟文汇报了2023年开展公共基础课本科课程评价工作要求,从工作背景、评价范围、评价指标以及工作安排四个方面对2023年同济大学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方案进行了介绍,并对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根据《同济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2.0》要求,定期开展本科课程评价工作。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指导思想,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公共基础课课程评价工作。通过课程评价,进一步促进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023年度本科课程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共基础课程涉及的相关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是支撑各专业或部分同类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包含英语类、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信息类、制图类(含机械制图类、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类)以及人文类等。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参照本学期本科生课表,拟选取18门课程(含两门实验课)参加本次课程评价。


本次课程评价,按照《同济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教学评价方案》、《同济大学本科课程评价实施细则》和《同济大学实验课程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执行。课程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和期末考试命题合理性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教学过程评价以及课程特色评价等四个部分。本次课程评价工作计划分五个阶段进行:辅导培训;制订课程评价计划;开展课程自评,撰写自评报告;专家网上评审或实地考察;总结、分析和反馈。


(拟稿:刘红煦,审核:朱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