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质管办”)于2005年成立。质管办是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工作的管理机构,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质管办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指导学院实施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工作,监督学科专业落实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执行内容;(2)负责协调、落实各类教育教学质量的外部评估工作;(3)负责人才培养质量日常监督、公众监督工作,开展教学督导和听课管理工作,开展本科、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监控工作;(4)负责人才培养质量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工作,开展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价等专项评估工作,定期发布相关质量报告和调查报告等;(5)负责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和报送工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信息化建设工作;(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目前,质管办专职人员编制11名,分设督导中心、评价中心和监测中心。
(一)督导中心
负责人才培养质量日常监督、公众监督工作,开展教学督导和听课管理工作;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开展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监控工作;负责校级职称评审中教师教学质量的审核、“六位一体”教学评价工作。
(1)负责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质量日常监督、公众监督工作,开展调研分析、总结、反馈、落实及检查工作,监督各部门制订并落实纠正、预防和持续改进措施,负责质管办与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处理信访投诉。
(2)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培训等管理工作,加强教学督导工作与教学基层组织、教师发展中心工作的联动。
(3)负责本科和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听课管理工作,并做好反馈、监督、总结工作,完成督导工作报告。
(4)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拟定、组织实施以及相关工作报告的撰写工作。
(5)负责本科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方案拟定、组织实施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6)负责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监控工作,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抽查、中期考核抽查、论文答辩抽查、学位论文抽查工作方案的拟定、组织实施以及相关工作报告的撰写工作。
(7)负责校级职称评审中教师教学质量的审核工作。
(8)负责“六位一体”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施和报告撰写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zlglk@tongji.edu.cn
(二)评价中心
负责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协调、落实各类教育教学质量的外部评估;负责人才培养质量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开展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价等专项评估;组织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撰校内质量保证工作报告、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简报;组织开展全链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与评价;做好质量保证的国际交流、教学研究;做好质量管理员队伍建设;做好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联盟(CIQA)秘书处工作。
(1)负责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指导学院实施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工作,监督学科专业落实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执行内容;
(2)负责协调、落实各类教育教学质量的外部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3)起草制订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定点监督、定期监督的有关文件、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反馈、总结等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价等专项评估。
(5)组织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撰校内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工作报告、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简报。
(6)组织开展全链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撰写调查与评价报告及相关监督工作专题报告。
(7)开展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国际交流、教学研究、对外宣传工作。
(8)做好质量管理员队伍建设,负责各工作机构质管员的联系、管理等。
(9)做好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联盟(CIQA)秘书处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zlpjk@tongji.edu.cn
(三)监测中心
负责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和报送工作;负责部门教育数字化规划的落实,配合学校信息化建设开展质量监测智慧化工作。
(1)负责做好国家数据平台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析和报送(上海、教育部)以及相关报告研制等工作。
(2)负责部门教育数字化规划的落实,配合学校信息化建设、本研一体化平台、智慧教室等开展质量监测智慧化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平台、本科基本状态数据平台的建设、运行和常规维护工作,负责做好督导、评价、监测工作的相关信息技术支撑服务。
(4)负责质管办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
(5)负责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定点监控与预警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总结和反馈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开展相关报告研制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