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简介

发布者:同济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2292

同济大学分别于2004年和2009年建立“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全方位监控、多阶段跟踪、持续性改进、本研全覆盖” ,其成果曾获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近年来,按照学校领导“完善同济特色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有了进一步完善、转型升级。

在构建思路上,体现“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制约,切合国家“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改革要求;在运作原理上,基于“三全管理”的闭合回路自动化控制,使影响质量的重要因素和关键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并做到跟踪反馈、持续改进;在管理理念上,强化学校主体意识和部门责任,明确人才、专业、课程和教学等各项标准,落实陈宝生部长提出的“树标准、落责任”要求。概括起来,同济特色质量保证体系的“五有”特征是:明确的质量保证目标、完整的质量标准、专门的机构人员、规范的督导评价、持续的改进机制。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是专门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作的独立机构(编制9人),与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密切配合,担当教学“纪检”和工作“监理”的角色。质量保证体系运作坚持督导和评价“双轮驱动”,从“日常监督”、“定期监督”、“定点监督”和“公众监督”四方面进行常态监测和反馈控制。就教学督导而言, 240位校级督导和370位院级督导队伍85%以上为在职专任教师,每学期召开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大会,每年评选“名课优师”等;就教学评价而言,除了负责做好外部组织的各类评估认证的自评指导和工作协调,还自主开展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试卷抽查等,以及大量的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以大量的数据和事实为基础,每年编撰和发布多种《质量报告》

近年来,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与时俱进,修订教学质量标准、改进工作方式和完善运行机制。特别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三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督导评价的首要标准,及时修订《教学质量要求》和各类评价认证指标,加强对督导评价专家的“先行培训”,并利用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加强课堂教学专项督导,实现对“思政课程”全覆盖和“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在切实举措上,坚持督导、评价的“两手抓”,坚持“督学与督管”、“监督与指导”的“两并重”,促进课堂教学“从教师的教到学生的学”、“从知识体系到能力体系”的“两转变”,并促进督导评价与“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工作”的“两联动”,重点加强了质量保证的信息化、国际化建设。努力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校质量保证体系”,为同济大学“双一流”创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