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各项建设发展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同委办[2018]13号)要求,以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为基石,建立“招生评价—新生评价—年级评价—毕业评价—毕业后跟踪评价—用人单位评价”全链条评价体系与教学改革反馈机制。为此,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牵头,招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生处(学研工部、就业指导中心)、校友会等部门分工负责,围绕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针对学生的成长发展,进一步完善全链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反馈机制。为响应学校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要求,在2011年至2018年间学校共完成八轮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与评价数据分析报告的基础上,于2018年底会同相关部门对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系列问卷进行了修订和扩展,对问卷内容和结构进行了调整、完善和提升,形成了9份新的问卷调查表,并采用、分析了招办2018级本科新生的招生信息。2019年11月,又召集相关部门就建立“招生评价—新生评价—年级评价—毕业评价—毕业后跟踪评价—用人单位评价”全链条评价体系与教学改革反馈机制,进一步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
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牵头,学研工部、就业指导中心、校友会分别采用修订后的问卷,于2019年开展了新一轮全链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在分析调查问卷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2019年全链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与评价报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招生评价、新生评价、年级评价、毕业评价、毕业后跟踪评价、用人单位评价。
在“毕业后跟踪评价”中,对校友的在校情况、社团与学生组织参与情况、学校评价、职业情况进行评价。